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各班级在辅导员的指导下,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和班长、团支部书记等学生干部以及班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的人数应不少于全班人数的15%,其成员名单在班级公示。
评议小组应以对全班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个申请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认真评议,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在经过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选。班级评议结果应在班级公布。
2014年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和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