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戏曲表演(粤剧表演)和舞蹈表演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专业在专业术科考试合格基础上,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从高到低投档,择优录取。其中院校内专业志愿之间采取平行方式录取。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类型术科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互认,我院舞蹈表演专业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音乐教育(舞蹈)专业、珠海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表演专业,在术课成绩上采取互认方式;粤剧表演专业与设有音乐专业的高职院校在术科成绩上采取互认方式。
2014年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录取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