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我院的初中毕业生,文化科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考试均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专业还需参加学院单独术科考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戏曲与舞蹈专业考试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在考生术科考试术科合格基础上,按文化分成绩从高到低投档,由我院校择优录取。先录第一志愿考生,在招生院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余下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规则进行二次投档;在不同考点参加同一类型术科考试的考生术科成绩互认,我院舞蹈表演专业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音乐教育(舞蹈)专业、珠海艺术职业学院的舞蹈表演专业,在术课成绩上采取互认方式;粤剧表演专业与设有音乐专业的高职院校在术科成绩上采取互认方式。
2、我院将在4月25日前网上公示我院五年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专业术科合格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5月12日前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院根据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新生入学注册时经查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
2014年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招生学校地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