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专业由我校通过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我校其他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高校,不得转读其他专业。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采用“2+1.5+0.5”的协同培养模式,即:第1-4学期在我校就读,主要由我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5-7学期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主要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8学期在企业进行顶岗学习,由我校教师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以及企业兼职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试点专业由我校通过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我校其他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高校,不得转读其他专业。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采用“2+1.5+0.5”的协同培养模式,即:第1-4学期在我校就读,主要由我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5-7学期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主要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8学期在企业进行顶岗学习,由我校教师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以及企业兼职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试点专业由我校通过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我校其他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高校,不得转读其他专业。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采用“2+1.5+0.5”的协同培养模式,即:第1-4学期在我校就读,主要由我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5-7学期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主要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8学期在企业进行顶岗学习,由我校教师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以及企业兼职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试点专业由我校通过普通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与我校其他本科专业同批次录取。试点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到其他高校,不得转读其他专业。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采用“2+1.5+0.5”的协同培养模式,即:第1-4学期在我校就读,主要由我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5-7学期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主要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承担教学任务;第8学期在企业进行顶岗学习,由我校教师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以及企业兼职教师共同承担教学任务。
2014年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创新班招生收费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