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中职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4〕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2573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邮政编码:510520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4年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章程终审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