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地级市及以上的城市户口学生,应按学费标准缴纳:一般专业3950元/学期,高耗材专业4350元/学期;(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政府学费补助,批准后学费可按农村、县镇户口学生标准缴纳。);
②农村、县镇户口学生应缴:一般专业、高耗材专业2200元/学期;(与学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政府补助给学院,详见粤财教[2013]5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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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省华立高级技工学校校本部及政府学费补助预备技师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