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入学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可享受6000元/人·年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2.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学校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校长特别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获评国家助学金,特困助学金4000元/人·年,贫困助学金2500元/人·年。
5.设立“爱心助学,扶贫帮困”爱心基金,资助贫困学生。
6.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提供多样化的勤工助学岗位。
2014年福州外语外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奖助学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