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合格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打印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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