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免生
推免生按本科阶段前六学期学习成绩(含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的学分绩点在本科专业同年级排名前5%(其中基地班前10%,综合班前15%)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排名前12%(其中“211”重点建设高校前20%,基地班前25%,综合班前30%),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985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均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推免生奖学金名额根据当年推免生比例分配给有关学院,学院根据学分绩点、复试成绩,综合测评,创新潜能、以及推免生本科阶段四学年的学习成绩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二)统考生
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以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为主要依据,学术型研究生初试成绩在本专业前25%且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初试成绩在本专业前40%且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5%,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在本专业前25%且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2%,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初试成绩在本专业前35%且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5%,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调剂录取的考生,本科毕业学校应为2000年以前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校,才可以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学生本科毕业学校为“211”工程以上学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014年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参评基本条件和评定主要依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