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科资格线原则上按下表划定。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有权做出调整,并及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2.录取办法:录取时,在各科目达到划定的资格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总分(专业课加公共课)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至额满为止。录取中遇到总分为平行分时,按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总分及专业课分数仍相同时,按公共课分数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和公共课分数都相同的,调剂计划全部录取。
3.录取程序:学校将根据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经学校201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于5月10日前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4.计划调整:录取过程中如遇招生计划需要调整,将由学校2014年普通专升本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总盘子、各招生专业的发展规划、现有规模和实际教学条件、达线考生数等实际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并报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5.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经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备案后,学校将在一周内将新生《录取通知书》寄发给考生本人。
6.鼓励政策:获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与获奖技能相对应的专业,通过我校在考前组织的相关面试,可以在其报考的普通专升本专业的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不单列计划。未通过面试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笔试。
2014年阜阳师范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快讯1招生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