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A批。原则上不进行降分录取。
2.本科B批。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录取。
3.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中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降分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