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前,符合招生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向所在(或所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并提交《2014年福建省高职招考“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附件1)(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数字服务大厅--高职教育入学”栏目下载并如实填写)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2014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照顾考生资格申报及审核申报时间及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