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有关高校原则上安排不少于各校上年度高职(专科)招生规模30%的招生计划用于高职招考,并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进行调整。有关本科院校将安排适量本科招生计划在高职招考中使用。
本科招生按照相应专业类别录取,先根据各类别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高职(专科)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向院校提供考生高职招考考试成绩,由院校根据已公布的招生章程择优录取。
具体的招生升学志愿填报规定和录取管理办法等另文公布。
2014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报考月底或3月初开始组织考生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将于9月秋季入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