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二)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在原始分基础上加50分。
(三)将达到学校规定低标准的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按《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转换成文体综合分。
(四)在学校划定的文化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分小项按文体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项目,其招生计划余额调整到其他合格生源多于计划数的项目。
(五)录取名单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报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向社会公布。
2014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