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向普通高中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按院校投档,面向中职生的高职(专科)批录取实行分报考类别按院校投档。
(2)首先进行第一阶段录取,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院校投放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所有填报我院志愿且尚未被本科录取的考生档案。我院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院校专业未完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分别填报第二、第三阶段志愿,并实施录取工作。三个阶段录取工作完成后,如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201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时使用。
(4)我院所有专业无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要求,以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5)未被录取的考生(含中职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于2014年4月申请普通高考补报名,然后按规定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6)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2014年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