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公安司法类考生如何政审?】
参加我院面试体测考生,须事先主动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进行政审,经政审的《政审表》由考生带到面试点。
政审步骤通常为:①考生填写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正面内容,到辖区派出所找片区民警签署意见;②辖区派出所领导签署意见,盖单位章确认;③到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签署意见,盖章确认并密封。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审工作,由考生现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协助、配合。由于需要两地公安机关的政审意见,异地参加高考考生应尽早参加政审。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可从我院招生网(http://210.34.112.99)下载》(点击可直接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也可向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索取,注意区分《军队院校政审表》。
2014年福建警察学院取消高职(专科)批次招生。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