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0388)
第二条学校(校区)地址:
旗山校区(校本部)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晋安区鳝溪学园路;
铜盘校区(软件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软件大道89号;
闽台合作项目(海峡工学院)办学地址为: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园路3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
福建工程学院鳝溪校区(国脉信息学院)所有招生专业是由我校与福建国脉科技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海峡工学院)是由我校与台湾高校联合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福建工程学院软件学院是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颁发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证书。
第四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五条 福建工程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含各校区)均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面向福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海南、宁夏、甘肃、新疆、西藏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六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
1.普通专业为5040元/学年,重点学科专业为5460元/学年,具体专业名称详见各省份招生计划手册。
2.艺术学类专业:864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普通本科四年制:1、2年级5040元/学年,3、4年级13000元/学年。专升本(两年制):13000元/学年;
4.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学类专业:18000元/学年;
第七条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如下补充规定:(1)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环境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等专业;(2)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色弱列出专业外,还包括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广告学、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以及艺术学类专业;(3)我校工科及工程类专业不录取肢体残疾考生。
第九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和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后进行素描基础测试,对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的,将综合考虑考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具体情况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第十条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我校只安排英语语种课堂教学。
2014年福建工程学院普通高考招生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