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工程学院 (全国代码:10388)
第二条 学校校部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府路3号;
高职招考各招生专业办学地址: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和学历证书种类:福建工程学院(铜盘校区)软件学院由我校与福建宏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符合我校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第四条 2014年高职招考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公布为准。
第五条 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
1.面向高中生的招生专业及层次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2.面向中职生的招生专业、层次及类别为:市场营销(本科、财经类)、会计学(本科、财经类)、网络工程(本科、计算机类)。
第六条 各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若有调整,以政府批文为准)。其中: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8640元/学年;2.其他本科专业:5040元/学年。
第七条 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条 学校新生录取原则是: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
2014年福建工程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学校全称、地址及办学类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