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批次
1.公安司法类本科提前批:侦查学(含国保、禁毒方向),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含交通管理、公安管理方向),刑事科学技术(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方向),警务指挥与战术,监狱学(含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心理矫治、社区矫正、戒毒方向),共六个专业。
2.普通类本科二批:法学、行政管理(公共安全管理方向)、信息安全(数据恢复与电子证据取证技术方向),共三个专业。
(二)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三)录取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公安司法类专业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录取规定,在政治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考生中录取;普通类专业执行我省文史理工类本科二批录取规定。
3.采用“志愿清、专业清”的录取方法,志愿优先,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查阅考生电子档案后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全省统一择优录取。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我院专业录取规定或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4.各专业限英语语种。
2014年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