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第一阶段录取时,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专业清”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将高中组考生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择优录取;将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分成不同队列,然后将每个队列内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择优录取。
(2)考生所报专业均未被录取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者,高中组可视同组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中职组可视同组同类别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进档考生文考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5)凡被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未被录取的可继续按有关规定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高招。
2014年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