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核,2014年上海市肿瘤研究所博士研究生招生仍然实行申请-考核制。要求考生提供必须的材料以证明自身的水平。具体要求及程序如下:
(一)报名资格
须符合《复旦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程序
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需向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① 考生简历(基本情况及从大学学习开始的学习和科研经历);
② 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证明(须授课单位盖章);
③ 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暂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证明(授课单位盖章);
④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一本(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⑤ 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等复印件;
⑥ 由大学以上机构授予的各类奖项证书复印件;
⑦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复印件;
⑧ 两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⑨ 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至少2000-3000字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三)材料审核
本所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形式审查,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本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审核。研究所根据专业特点分成二个学科审核,分别是:(1)病原生物学(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评审专家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对考生按招生专业进行打分、排序。对明显不适合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再向研究生院汇报获准后,通知考生本人。
(四)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
(五)复试
考生必须通过学校组织的英语考试后,方有资格参加肿瘤所的复试,专业考试包含在复试中;复试按学科组织,拟招生的导师必须参加。
复试的内容包括:(1)专业基础、专业课程测试(笔试加面试);(2)专业外语(含口语和听力,笔试加面试);(3)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
复试专家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给出考生的复试成绩。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材料审核获得的分数、统一考试英语分数、复试时的分数,综合计算考生得分,结合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出拟录取意见。
由学科评审专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方式半数以上专家同意产生拟录取建议名单。研究所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核,以无记名方式,2/3多数同意产生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七)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考生对书面材料的评审或复试(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若对上海市肿瘤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有异议者,可以向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及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导师不得招收自己的直系亲属为学生。
研究所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在研究生院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并成立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
上海市肿瘤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研究所所长、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所长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所办公室主任及研究生管理老师为组员。研究所博士研究生评审专家组成员均为博士研究生导师。专家组的组成经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备案。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成员进行增减更换。所有参与审核的专家必须保持公平、公正;在参与资料评审前,都经过有关招生纪律以及操作流程的培训。为提高工作效率,研究所拟组成(1)病原生物学(2)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二个学科的评审专家组,每组专家至少不少于5人。每个评审专家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一名,负责协调该组的工作;设秘书一名,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负责安排材料审核、复试以及相关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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