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当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复试(面试)过程中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对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甚至可以提出行政诉讼。
2014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复议制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