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全部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完成。录取时严格执行州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投档,按照学校类别、录取批次、考生志愿、招生范围和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学校的新生录取库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录取新生名册由州教育考试院统一打印。各高中学校严格按州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录取库和录取名册签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名登记。对在规定时间未报到登记的考生,招生学校应及时到州教育考试院注销其录取资格。州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各校空缺计划,适时安排补录。
各招生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工作,因学校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不按学校招生章程录取、不按规定时间按时提交录取结果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学校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不遵守招生政策、弄虚作假、填报志愿不当、不按时向招生学校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等原因造成未被录取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择校生、国际班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学校要及时征求考生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意见,双向选择后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要及时退档。
提前批 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大力支持中等职业教育发展,鼓励考生积极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设两个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7月10日开始录取,先将第一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由学校组织录取,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再将其第二志愿信息提供给学校。州外中职学校可派人于7月10日到州教育考试院领取或通过网络接收志愿信息。各中职学校要努力提高办学水平,规范招生行为,大力宣传国家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战略决策和优惠措施,积极完生录取任务。因中职招生录取工作的特殊性,填报提前批中职学校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后续普通高中各批次的录取。
第一批 7月11日开始录取。恩施高中(指令性计划)、县市一中(指令性计划)、恩施高中(择校生计划)、清江外国语学校(民办)、来凤高级中学(民办)安排在第一批录取,设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 县市一中(择校生计划)、普通高中国际班、其他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安排在第二批录取,设A、B、C三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 县市一般高中(指令性计划)、县市一般高中(择校生计划)安排在第三批录取,设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四批 设两个中职学校志愿,志愿结构和录取办法同提前批。
飞翔计划 飞翔计划设置A、B两个平行志愿。第一批录取结束后、第二批录取开始前,各县市招办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录取,录取信息报州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六、政策性照顾
烈士子女加20分;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现役军人子女加10分;初中阶段参加省运会、省民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加10分;在省、州教育部门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各单项运动会上获得前八名加5分;初中阶段在教育部主办的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展示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加10分;在省黄鹤美育节上获二等奖以上加10分;初中阶段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科技创新成果类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6分;初中阶段在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科技创新成果类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初中阶段在省中小学电脑机器人大赛、省电脑制作作品评选和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中获省一等奖加10分,获省二等奖加5分;符合《恩施州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中考加分政策性照顾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农村独生女、“双女户”女孩加5分。
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中考成绩总分。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中考报名时按规定程序向报名点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几种加分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不累计加分。申报程序及审核办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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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程序及审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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