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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2014年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2 00:32: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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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第十二条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四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复查,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颁发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毕业证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以及格拉斯哥大学电子与电气工程学士学位证书。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且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软件工程专业(下设8个方向:信息工程、软件技术、大型主机、嵌入式系统、网络安全工程、信息获取与控制、工业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工程、数字动漫)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本科一批次招生。

第十七条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学生完成大类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政策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第十八条以培养电子信息拔尖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将在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河南省、安徽省、河北省高考录取中择优录取部分考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高考成绩原则上高出其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控制线90分及以上(不含加分)。

第十九条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且等级为A级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级为B级及以上;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进行专业排序。

第二十条学校对国防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学生的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2014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每人60000元/学年,软件工程专业每人9800元/学年,其它理科专业每人4900元/学年,文科专业44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考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二十三条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为:

通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

邮政编码:611731

招办电话:028-61831137、61831139

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http://www.***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17-05-21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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