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参加2014年中考(全市统一组织的中考,不包括各县区职业高中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考试),不招收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的学生。
2.招生范围:山东省内应届毕业生(以省招考院公布为准)
3.报名时间:4月3-5号中考报名时考生确定报考高中志愿或中等职业学校志愿。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考生可一志愿填报我校,第一批优先录取;填报高中志愿未被普通高中录取及在《201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填写“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可于7月10-14日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招生办或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五年一贯制报名系统报名。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填报了普通高中志愿,则须先参与普通高中录取,如未被录取,再参与我校录取,属第一志愿。
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填报“普通中专”志愿的考生,可于7月10日-14日到初中毕业学校填报志愿。
以上时间及具体办法以各地市教育主管部门公布时间为准。
4.录取资格线:各地市划定低录取资格线及计分办法每年略有不同,终以各地市教育局招生办中考后公布的录取资格线为准。
5.录取方法:优先录取五年一贯制大专一志愿、二志愿,若未完生计划,再录取报考“普通中专”志愿、报考高中未被录取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时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014年东营职业学院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