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报考条件: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春季高考的考生需要按相应类别进行报考,报考我院艺术文专业的考生必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方可报考。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工作3月8日开始,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7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并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相应类别,正确填写14位考生号、身份证号及院校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由于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我院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填报我院的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学院于4月8日将报名考生信息汇总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于4月9日―4月10日登录我院网站查看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第十三条考试安排
1、准考证领取:4月11日―4月12日12点前,审核通过考生到学院进行现场考生“信息确认”,领取准考证。
2、考试科目
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分值各8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60分,考试时长5分钟。
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三门,包括语文、数学、专业理论基础,分值各80分,总时长120分钟;职业能力测试(面试)一门,分值60分,考试时长5分钟。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了解、兴趣及专业基本知识等,每位考生测试时长5分钟,分值为60分。
3、考试时间:
(1)4月13日上午9:00-11:00 综合考试(笔试)
(2)4月13日下午13:30开始 职业素养测试(面试)
第十四条考试成绩确定:考生考试成绩由综合考试及职业素养测试两部分组成。且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计入录取总分。
第十五条免试: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7日前到我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经我院进行审核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六条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1、按专业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4、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4月17日―21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4月22日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
5、4月25日后我院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八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退费规定、奖学金及资助政策:执行国家和省里规定的与统招学生同样的政策。
第二十条毕业生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市现代科技职业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东营市现代科技职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东营市现代科技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