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2014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440人,分24个专业。
序号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生计划(人)学制(年)学费(元/年)1石油工程技术理科20360002钻井技术理科20360003油气开采技术理科20360004油气储运技术理科20360005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理科20360006应用化工技术理科20360007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理科20345008电气自动化技术理科20345009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理科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文理兼招市场营销文理兼招电子商务文理兼招连锁经营管理文理兼招物流管理文理兼招计算机应用技术文理兼招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兼招软件技术文理兼招广告设计与制作文理兼招旅游管理文理兼招酒店管理文理兼招景区开发与管理文理兼招商务英语文理兼招园林技术文理兼招景观设计文理兼招1034500
第十三条 考核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采取文化课笔试和专业潜在素质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总分400分。
1、测试科目及分数:
文化课笔试,语文、数学各150分,共300分;
专业潜在素质面试,100分。
2、测试时间及测试内容:
测试时间测试内容3月29日笔试8:30—12:00语文、数学(每科90分钟)3月29日面试13:30—16:30艺体特长、仪容仪表、心理素质、口语表达能力、与人交流能力、思维应变能力和相关专业(职业)常识等
3、测试地点:
大庆职业学院南校区教学主楼。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录取额满为止。
第十五条 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六条 录取时,全部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不受专业计划限制。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八条 学生符合国家有关加分录取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九条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二十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另外,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无残疾,男身高170厘米以上、女身高160厘米以上;石油工程技术、钻井技术、油气开采技术等3个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就业,只招收男生,要求身体无残疾。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来自其他单考院校调剂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我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具体见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三条 报名条件:符合黑龙江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规定的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我院。
第二十四条 报名形式:考生在大庆职业学院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并在省招考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现场确认与信息采集。
第二十五条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至2013年11月29日。
第二十六条 报名地点: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考办。
第二十七条 报考费:按照省招考办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位考生150元,报名时交到当地招考办。
第二十八条 报名程序: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2013年11月5日至29日到户籍所在地招考办报名,进行资格审核、采集个人信息、缴纳报考费。
第二十九条 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评审。
第三十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通过积极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筹集社会捐助等方式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三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和其它费用。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电话:0459—5875333,5876043,5876066
传真:0459—5871601
网址:http://www.***
电子信箱: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2014年大庆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