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初试专业基础课、复试成绩合格(60分)的基础上,按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年度招生计划120%的比例确定各学院拟录取人员名单。
2、优先招生原则:
(1)具有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培养经历、或完整指导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导师原则上优先招生1人,但不能超过2人;不符合此条件的导师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
(2)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充足,且形成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的导师优先招生。
(3)连续2年以上(含2年)无招生名额的导师优先招生。
3、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3)×0.5+复试成绩×0.5,根据录取总成绩和上述优先招生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科研、工作、学习等情况,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2014年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