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额生录取在省级示范高中统招生录取之后进行。省级示范高中配额生在该省级示范高中统招录取分数线下30分内,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和考生总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择优录取;在规定分数线内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未录满的,剩余指标由市教育局收回,在未被录取的具有配额资格的考生中补录。
本实施意见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4年大庆市教育局省级示范高中招生配额政策实施具有大庆市市区常住户籍,在外地就读的返籍考生,具有省级示范高中招生配额资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