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东南大学对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给予一定的优录政策:如高考成绩符合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且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达到东南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规定等级要求,获得自主选拔录取特等的考生,高考成绩达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即可录取,同时高考成绩上加15分选择专业;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一等的考生,高考成绩达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即可录取;获得自主选拔录取二等的考生,高考成绩达所在省重点本科控制线上30分即可录取。考生根据高考成绩,享受东南大学优录政策后,在东南大学所公布的相应招生专业中进行专业选择。具体优录政策以考生与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签订的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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