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继续在各省(市、自治区)当年度高校招生工作文件要求的范围内进行招生工作。
1、报考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东南大学。
2)江苏籍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物理或历史科目的等级必需达A级或以上等级,另一门选测科目的等级必需达B级或以上等级;报考医学类专业(生物工程专业除外)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需达2B级或以上等级。江苏省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同等情况下,学业水平测试4门必测科目级别为全A的考生优先。
3)我校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湖南、湖北、河南、河北九省招生,文、理兼收。江苏省考生参加江苏省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其他省份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若考生所在省组织统一的专业课考试,考生仍需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
4)学校继续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工作,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5)学校继续从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优秀中学生中招收保送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6)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首批招收少年大学生的学校之一,今年将继续招收少年大学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少年生招生简章”。
7)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须经我校考核、确认通过后方可报考。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和“东南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8)根据教育部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学校继续在相关省(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招生专业及计划数我校将委托相关省(自治区)公布。
9)根据教育部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校继续在部分省(自治区)招收贫困地区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我校将委托相关省(自治区)公布,招生地区由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通过访问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或向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获知。
10)根据教育部面向农村招生专项计划,学校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农村地区考生。详情请见我校公布的“东南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2、录取规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
2)学校调档比例按不超过计划数的120%进行;专业投档时,按“有专业级差”模式进行录取,录取江苏籍考生按2、1、0进行;录取其它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3、1、0进行。
3)对于江苏籍考生,学校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的测试等级实行加分进行专业投档的录取政策。若物理科目测试的级别为A+,则在考生投档分上加2分进行专业投档;若选修科目中非物理课程测试的级别为A+,在考生投档分上加1分进行专业投档,两项可以兼得。
4)学校实行按志愿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线上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方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5)体检标准:执行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制定的“东南大学招生体检标准”。
6)录取时,专业投档依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的规定生成的投档成绩进行。
7)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8)录取结果的公布:
a. 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渠道
b.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cn)考生录取信息以东南大学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9)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
2014年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报考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