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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16:48: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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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第一条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审批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上报的调剂和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制定的具体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调剂方案等,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条 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监督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部长、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招生工作监督组组长可由各学部(学院、部)书记或副书记、盘锦校区的相应领导担任;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

第五条 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积极探索,制定符合本学部(学院、部)、校区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程序和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审定、备案。

(2)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并培训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3)负责确定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5)负责审查复试考生的资格。

(6)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

(7)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六条 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第七条 专家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守则》;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第八条 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

(4)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原件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对原件有疑问的,及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发证单位核实。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

(5)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署名前2名)及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处出具的11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

(6)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还须向研招办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第九条 本年度复试时间为3月28日至3月30日。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须在3月17日前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在网上公布复试名单、复试工作的标准、复试方式和主要内容,并确保通知到位。对于部分路途遥远的考生应尽可能通过电话通知,并做好电话记录。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规定已完成复试。

第十条 实行差额复试。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的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对初试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应为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规模(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20%-140%,按总分排序。初试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有满足本学科(专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参加我校2013年学术夏令营的正式学员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未满足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但达到学校对其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所在学科门类(类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可直接进入复试,并享受相关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 2017-05-19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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