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基本要求,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各学部(学院、部)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监督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部长、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招生工作监督组组长可由各学部(学院、部)书记或副书记相应领导担任;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博士生复试原则、复试组织管理规定,并将博士生复试原则、管理规定报研招办备案。
具体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复试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2.负责对考生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考生报考资格,查验在职人员和其他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考生发表的论文与成果。
3.根据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并培训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
4.负责确定复试名单,负责组织学院的复试工作。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6.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并对结果有解释权。
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应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专家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2)负责做好复试考生的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工作。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面试专家及工作人员守则》;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