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了保证安全、方便、及时的交费,所有新生务必于2014年8月10日以前携带随录取通知书下发的建行龙卡(储蓄卡)到当地建设银行,将学费、第一年住宿费存入储蓄卡,并至少多存1元(储蓄卡低余额1元,多存不限,多存部分为个人存款)。到校报到时,由研究生学院直接发放交费收据,不必再办理学费、住宿费的交费手续。
新生收到建行龙卡(储蓄卡)时会同时收到一封机密要件,将其沿虚线撕开后获得该龙卡(储蓄卡)的初始密码,请新生妥善保管储蓄卡,不要外泄密码。储蓄卡、身份证和密码一定要分别保管,以防存款被盗。新生应先修改初始密码后存款,大连地区可在建行ATM机上更改密码;大连以外地区的可在当地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修改密码业务。本卡用于研究生就读期间交费和发放助学金,毕业之前不可销户。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411-84762676。
(2) 所有新生务必于2014年8月10日前交纳学费、住宿费,逾期不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被录取资格。
(3) 学生医疗保险在入学报到时统一办理。
2014年大连海洋大学录取研究生交款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