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校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进行收费。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源与照明、英语、日语等专业为4800元/年/人;
2、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等专业为4000元/年/人;
3、应用化学、轻化工程等专业为3800元/年/人;
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3500元/年/人;
5、风景园林专业为10000元/年/人(拟定);
6、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为10000元/年/人(拟定);
7、其余普通本科专业为4200元/年/人;
8、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为38000元/年/人;
9、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10、其余艺术类普通本科专业为10000元/年/人。
(二)各专业学生住宿费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三)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四)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1、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
(3)国家励志奖学金;
(4)辽宁省政府奖学金;
(5)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奖学金;
(6)大连工业大学爱心助学奖学金;
(7)大连工业大学优秀入学成绩奖学金;
(8)“索恩照明”奖学金;
(9)“金士百”奖学金;
(10)“广域”奖学金;
(11)“星光糖业”奖学金;
(12)“荣发参蜇有限公司”奖学金;
(13)全国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的其它社会奖学金等。
2、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此贷款面向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努力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和贷款银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后,签署贷款合同并发放贷款。助学贷款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额度为6000元/人/年,贷款期限不超过八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贴息,毕业后按国家政策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设立的助学贷款。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获批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4、其它资助办法
勤工助学、临时性补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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