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5~6日携带以下材料到东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延安路校区,中心大楼358-5室)进行资格审查:
①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时下载打印,A4纸打印);
②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无硕士学历的可只带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者须带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评审材料的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n/);
③硕士阶段的学历或学籍证明(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学历证明各一份。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n)验证并下载学历(学籍)证明。无法进行网上验证的考生需至少提前两个月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具体认证办法见http://www.***.cn/xlrz/。
④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应届生交原件。往届生如无原件,可交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部红章的复印件);
⑤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的复印件(应届生可不交。往届生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部门或在读高校研究生院、部的红章,决议复印件应包含对硕士论文的评语);
⑥两封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
⑨其他材料: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以上报考材料务必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并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由研招办换发加盖公章的正式准考证。无论考生是否录取,报考材料不再退还。
2014年东华大学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现场资格审查和换取盖章准考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