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国家规定评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设立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奖额分别为4000元、2000元、1000元、600元。总获奖面达36%。
3.设立学院励志奖学金,奖金为1000-3000元。
4.设立专项奖学金:学生作品、论文、科技发明等获得国家、省、市奖励的,奖励200-1000元。
5.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6.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设立的奖助学金,奖励和资助有关经济困难学生。
关注排名全国排名:2833 广东排名: 63 东莞排名: 8
2014年东莞市职业技术学校自主招生奖学助学基本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