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28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9月30日前:研究生部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 3、10月9日前: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10月17日,研究生部组织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5、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教育部网报规定时间内)凭验证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取。
6、11月6日前:被接收推免生在我校指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
2014年东北电力大学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