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高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的考生,无专业受限情况,进档服从调剂不退档。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五条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分数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主要标准。
第十六条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有高考加分考生;无高考加分时,专业志愿靠前者优先;无高考加分且专业志愿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
第十七条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A,必测为4C。
第十八条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3%进行四舍五入计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十九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实行大类招生,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按照公共管理类实行大类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按照旅游管理类实行大类招生,以上专业大类学生大学二年级期末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在大类内确定专业。
第二十条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升本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
第二十一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和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面向全国高考直接招生,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学校国际商学院与多所国外一流大学合作建立了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4年招生项目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大学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五)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六)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东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取二次招生方式,在学校当年各省本科一批普通本科(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新生中选拔;学生在结束国内阶段学习后,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申请办理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四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网:www.***
电子信箱:student@***.cn
电 话:0411-
传 真:0411-8473860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学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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