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3月1日—4月10日考生报名。
2.2014年4月10—15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考生登陆该网址查询。
3、2014年4月16—19日,考生上网打印准考证;
4.4月20日上午9:00——11:30进行测试。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并经监考老师确认身份后方可进入考场。考生除携带考试必须的黑水笔或圆珠笔等文具外,不得将手机等与考试答题无关的东西带入考场。
6.2014年4月21——30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
7.2014年5月5日完成录取工作,报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名单。
8、2014年5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1.划线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进档”录取。考生可填报四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录取,若四个平行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在同一专业或专业类别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机械类和土木水利类考生,须填“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因分数低,所报考专业已录满而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时,可调剂到同专业类别的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职业素质分排序。 调剂原则
根据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个别专业的超额计划可以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
如我院有缺额计划,可与省内高校进行合作,实行成绩互认,按照未被录取考生意愿调剂至我院。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进档”录取。考生可填报四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录取,若四个平行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在同一专业或专业类别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机械类和土木水利类考生,须填“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因分数低,所报考专业已录满而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时,可调剂到同专业类别的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职业素质分排序。 调剂原则
根据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个别专业的超额计划可以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
如我院有缺额计划,可与省内高校进行合作,实行成绩互认,按照未被录取考生意愿调剂至我院。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平行志愿进档”录取。考生可填报四个平行专业志愿,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总计划数划定进档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第三专业志愿、第四专业志愿录取,若四个平行志愿均不能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随机录取到其它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针对中职毕业考生,在同一专业或专业类别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机械类和土木水利类考生,须填“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因分数低,所报考专业已录满而无法录取到所报考专业时,可调剂到同专业类别的其它未录满专业录取。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综合职业素质分排序。 调剂原则
根据实际报名和考试结果,个别专业的超额计划可以缺额的专业进行调剂。
如我院有缺额计划,可与省内高校进行合作,实行成绩互认,按照未被录取考生意愿调剂至我院。
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和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及录取。已被其他院校录取的考生,我院将取消该考生被我院录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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