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基本条件:江苏省内全日制普通高中。
2.校长(法人代表)须以中学和校长名义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提交《2014年“校长推荐制”申请表》。同时提交学校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对已获得2012年、2013年自主招生“校长推荐制”录取资质的中学,如未出现机构调整、法人代表变更等重大变化,原则上不需要再提供相关资质申请材料。但对同一中学“校长推荐生”连续两届出现开学时不报到、就读期间严重违纪、学习成绩或综合表现差的,该中学不再拥有推荐资质。
4.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新递交申请的中学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中学,即获得2014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长推荐制”的推荐资质。
5.获推荐资质的中学,其推荐名额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考试院批准的2014年自主招生方案确定。
6.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学校资格审核、名额分配等环节中加大对农村地区学校的倾斜力度,推动农村教育发展,促进社会教育公平。
7.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与获得资质的中学签订“校长推荐制”合作协议,双方按协议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2014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推荐资质的申请与认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