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普通高中非艺术类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加分
普通高中艺术类考生总成绩=创意设计与思维能力测试成绩+江苏省美术统考成绩(折合)+加分
1.录取原则
①总的录取原则:按照“分类划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②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成绩,对高中非艺术类、高中艺术类两类考生,分别确定录取控制线,再对各专业确定录取控制线。
③录取专业时,按同类考生,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学院根据录取原则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已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对口单独招生,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或对口单独招生。
2.加分标准(详见附件1)
①凡符合“附件1”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进行加分。
②若有其它加分情况,需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认定。
③加分情况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2014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常规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