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推荐的学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
(2)职业志向明确;
(3)综合素质强,具备职业技能培养潜质;
(4)遵守社会公德,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5)基础学业成绩总评位居全年级中等及以上者。若特长较突出,报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放宽标准。
2.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
(1)有不良记录;
(2)考试作弊、受到处分者。
(3)违反法律法纪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
2014年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试行校长推荐制有下列情形者,不得被推荐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