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原件;
2.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见录取办法中的加分政策);
4.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一)考核内容
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形式为笔试,实行联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形式为笔试,实行联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
考核内容考核科目成绩考核时间考核组织单位学业水平测试未合格科目A、B、C、D等级3月15-16日省考试院、各市招办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A、B、C、D等级(按95分、85分、70分、60分依次转化)3月17日省考试院、各市招办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总分200分4月19-20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注: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考核内容考核科目成绩考核时间考核组织单位学业水平测试未合格科目A、B、C、D等级3月15-16日省考试院、各市招办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A、B、C、D等级(按95分、85分、70分、60分依次转化)3月17日省考试院、各市招办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总分200分4月19-20日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注: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三)免考政策
对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2A2B及以上的普通高中考生免考文化测试,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对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2A2B及以上的普通高中考生免考文化测试,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一)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三类划线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不会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三类划线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不会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二)录取原则
普通类考生和中外合作办学类考生录取按考生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录取按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普通类考生和中外合作办学类考生录取按考生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录取按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艺术统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20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20合计 40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20体育特长生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20合计 40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成绩高不超过50分,计入总分。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2014年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