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按照各研究方向划定低复试分数线,未达到者,不参与总成绩排序。
2.根据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在各研究方向内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折算成绩(总成绩/3)×40%+复试成绩(专业外语+科研成果+综合业务素质)×60%。对考生的总成绩、科研能力、综合业务素质、拟带导师专业评语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综合业务素质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4年成都体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原则及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