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缴费后请妥善保管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到校参加考试时凭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以上三种缴费方式首选第一种,实在不行再选择其它。
缴费及准考证信息查询:考生于2014年4月24日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的“单独招生”专栏,利用“信息查询”平台查阅缴费情况及准考证编排,注意考场号和座位号。
准考证发放: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向我校足额交付考试费的考生于2014年4月25日持由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身份证、汇款凭单或收据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楼119)获取收据、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概不退款。
考试要求:考生于2014年4月26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免试资格:(只能申请免试录取到与证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免试申请:申请我校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以便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学校免试入学条件。
注:缴费后请妥善保管银行出具的缴费凭证,到校参加考试时凭缴费凭证领取准考证。以上三种缴费方式首选第一种,实在不行再选择其它。
缴费及准考证信息查询:考生于2014年4月24日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的“单独招生”专栏,利用“信息查询”平台查阅缴费情况及准考证编排,注意考场号和座位号。
准考证发放:已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并向我校足额交付考试费的考生于2014年4月25日持由高考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身份证、汇款凭单或收据到我校招生就业处(图书馆楼119)获取收据、领取准考证,准考证打印后概不退款。
考试要求:考生于2014年4月26日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据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免试资格:(只能申请免试录取到与证书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免试申请:申请我校单独招生免试入学的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加盖所在中学学校公章的证明信,以便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学校免试入学条件。
1.各专业均按总分(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某专业考生数超过计划数的110%,按计划数录取;不超过时录取人数不超过实际考试人数的90%。总分相同时,以专业测试成绩优先,文化素质成绩和专业素质成绩均相同,都录取。
2.如某专业实际报考人数过多,学校可根据考试情况酌情增加该专业的招生计划。不进行专业间的调剂录取。
3.符合免试入学的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就业网予以公示。免试入学考生优先录取,招生计划不单列。
公示与备案:各专业成绩于2014年4月28日由学校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天(由于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此期间可书面申请放弃被我校单招录取资格,请慎重考虑),于2014年4月30日后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在此期间可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的“单独招生”专栏,利用“信息查询”平台查阅个人成绩。
发放通知书:2014年5月10日开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留的联系方式投递)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公示与备案:各专业成绩于2014年4月28日由学校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两天(由于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此期间可书面申请放弃被我校单招录取资格,请慎重考虑),于2014年4月30日后报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在此期间可登录我校招生就业网的“单独招生”专栏,利用“信息查询”平台查阅个人成绩。
发放通知书:2014年5月10日开始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时留的联系方式投递)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等入学资料。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文化、健康等方面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我校有关规定处理。
4.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
2014年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也可在此期间直接到招生就业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