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申请2014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导师(含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必须按各院系相关规定填报招生计划。
2.招生研究方向不能重复,招生专业名称的字数限定在20字以内。
3.院系签字盖章并汇总后于7月5日交研究生处。
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3年6月20日
附件1: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兼职导师)。
附件3:各院系上报招生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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