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必须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市政府《市城区普通高中工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统筹市城区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配置和优化,实施教师队伍交流机制,探索加快发展的有效体制,逐步实现“良性竞争格局”的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分工合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组成的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统筹负责当地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合作,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属指令性计划,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各高中学校新招收学生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用非正当形式、不切实际的许诺乱拉生源,如有违犯,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政策招收择校生,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比例,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普通高中只许招收规定服务辖区内学生,严禁跨区域招生;不参加我市学业考试的学生,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对擅自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严格考务管理,严密组织考试。所有参与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在报名、编排考场、命题、组织考试、阅卷、分数统计、录取等各个工作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各负其责。要加强对试题试卷的管理,在试题印刷、分发、运送、保管等方面,都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要求进行,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质量。
(四)建立相关制度,保障工作质量。要建立诚信制度,参与命题、审题、阅卷、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要建立评估监控机制,纪检监察等部门应对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监控考试、招生工作的进程,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处理。
(五)落实政策要求,保障经费投入。按照《滨州市教育局滨州市财政局关于合理安排初中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所需经费的通知》(滨教〔2010〕21号)文件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初中学业考试所需经费全额纳入教育经费支出预算,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确保学业考试顺利实施。
市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公开接受考生、家长、社会对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监督。各县(区)、各学校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滨州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滨州市教育局
2014年3月26日
附件:
滨州市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中兴市委高校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侯学锋正县级督学、市工商联主席
成员单位: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市教学研究室
市教育局办公室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教育科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市教育局计划财务科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市教育条件装备管理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吴新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14年滨州市教育局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保障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