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邮学、北京语言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兰州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音乐学院18所合作高校,不收取新生报名费和入学测试费。
未经合作高校书面同意,擅自收取上述费用的学习中心,将视为违规收费,除清退全部费用外,还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新生在首次交费时,学分制合作高校须按照合作高校的要求缴纳首期不低于30学分的学费,学年制收费高校(即“学费收取方式”为按学年收取的高校)必须按照学校要求足额缴纳学费。如未能按照收费标准足额进行缴费的学生,将不能进行本学期的选课学习,并影响学费的结算以及学费发票的下发。各高校收费情况详见《各合作高校收费情况一览表》,网址如下:
http://www.***.cn/topic/table/sfsm.html
学习中心收取的相关费用(学费、教材费等)都是代收费,学习中心不能代表高校和中心开具发票给学生。学费在和高校进行结算后,高校根据学生缴费情况开具发票。教材费发票在学生毕业时,学习中心可以向中心申请开具。
2014年宝应商贸学校批次批次合作高校招生新生交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