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迁入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东方大学城公安分局。
2.户口迁移证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门户口证管理局监制”的全国统一样式的《户口迁移证》。
3.当你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拿到《户口迁移证》时,请认真核对以下内容:A.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填写是否准确,如有更改请加盖户口专用章。B.核对出生地、籍贯,按要求应准确到县,如“××省××县”。
4.新生迁移户口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1日,过期不予办理。
5.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在校期间中途户口不得迁出(除退学、转学外)。
2014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廊坊校区新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类似问题答案